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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通知
时间:
2025-04-28
浏览量:
4
来源:
行政办公室
作者:
张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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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贸易校〔2025〕25号

 

四川省贸易学校

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通知

 

各部门、石棉校区:

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川市监发〔2022〕62号文,结合《中小学校长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应知应会20条》教体艺司函〔2025〕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及人员配备

四川省贸易学校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是后勤保障处。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彭兴仁(校长)

食品安全分管责任人:彭兴仁(分管校长)

食品安全总监:彭兴仁(分管校长)

食品安全员:段继翔、郑林薇(食品安全专职干事)、食堂主管邓利明、陈昌伟、超市主管李晓、陈进波。

二、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学校按照前款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见附件一)。

三、食品安全员职责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学校按照前款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见附件二)。

四、纪律要求

要认真组织部署,围绕《规定》内容,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对《规定》内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学校重视的宣传氛围;要加强培训工作指导,督促食堂开展相关培训考核,切实配齐业务过硬、责任心强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1.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2.食品安全员守则



四川省贸易学校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1.食品安全总监在学校党政班子领导下,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按照有关政策、制度、操作规范,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方案、措施,落实食堂各项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保证食品安全和膳食质量。

2.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组织拟定本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本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

3.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本校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职责。根据本校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满足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要求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学校相关人员熟悉处置流程和要求。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及时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市场监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5.对食品安全员的组织、管理职责。管理、督促、指导本校的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各项工作。

6.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履行食品安全总监法定义务,接受和配合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学校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情况。

7.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对食品安全总监的其他职责规定,以及本校对食品安全总监的其他补充要求。

 

 

附件2:

食品安全员守则 

食品安全员负责学校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其岗位职责,并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负责。

1.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材料。

2.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做好陪餐记录、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消费者反馈记录、留校记录等。每周督促食堂、超市索票索证及相关证件收集归档。

3.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表》,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学校主要负责人。

4.落实食品安全问题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收集评价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每天参与食品原料及辅料的采购,确保食品原料及辅料进货渠道规范,新鲜,无过期、变质食品进入食堂并做好索证工作。

5.对食堂卫生的监督,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配合落实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管理。须督促食堂工作人员认真进行餐具的清洗,做到无残留、无油渍,并按规范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认真做好食堂内、外卫生打扫,做到无杂物、无污迹、无异味。对食堂设施设备安全进行监督,督促食品安全员每天下班之前负责对食堂的水、电、气进行检查,确保食堂安全。

6.对产品标签进行审核,确保产品标签的合规性,负责组织员工的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7.落实成品出售检验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性和可靠性,负责法律法规收集、定期更新以及合规性性评价。

8.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食品安全总监及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9.对食堂工作人员监督。负责监督食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情况,要求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如发现工作人员身体不适或生病,必须休息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口罩。

10.对食品清洗的监督。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进行原料的选择、清洗,做到干净无异物,并按规定进行切配。

11.对食堂烹饪的监督,监督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对食品进行烹饪,确保饭菜烧制时间到位,味道可口,监督食堂必须将当天所采购的原料全部供应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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